重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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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董事会で決められた現金増資案についての公告(2015/06/02)

2015-06-02 3802

1.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104)/06/02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5,000仟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溢價發行,價格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辦理,即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亦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訂定,並擬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市場狀況後於前述所有範圍內共同議定。目前暫定之發行價格為每股198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500仟股辦理公開申購。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額90%,計4,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依本公司章程第2.4條規定,如行使優先認購權之股東依其原持股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者,得依相關主管機關針對公開發行公司或任何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訂定,而經相關主管機關要求應適用於公司之中華民國法律、規則和規章(以下合稱「公開發行公司規則」)合併其認股權而以單一股東名義共同認購一股或多股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拼湊。若原有股東未於規定期間認足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司就未認購部分得依公開發行公司規則辦理公開發行或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擴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代表本公司處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項(如適用時,包括依本公司章程第2.4條規定,合併共同認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未認購部分公開發行或洽特定人認購),包括發行價格、發行額度、發行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未提及但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之事務,及其他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之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資本市場狀況變化,而必要或依其自行判斷認為必須或適當之修正或處理其他事務。並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得全權決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及簽署一切相關之契約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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