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発行会社の资金贷しと背书の保证処理基準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の规定を公告する(20180430-永冠持株会社)
1.事實發生日:107/04/3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合併範圍內直接及間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71168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8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7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8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分支機構英屬維京群島商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
分公司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之需求,參與母公司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向土地銀
行籌組之授信銀行團五年期聯貸案之授信額度,根據合約條款,永冠能源應為永冠控
股背書保證,擔任連帶保證人,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辦理,並公告之。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11125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93185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融資合約到期並全額清償。
(2)日期:
融資合約到期並全額清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53869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685587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2.7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6.3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前の条子会社江苏钢锐精密机械有限会社に代わて2017年の配当金を支払わない決議を公告する2018-04-02
- 次の条公开発行会社の资金贷しと背书の保证処理基準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の规定を公告する(20180430-永誠亜太)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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