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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お知らせ:109年現金増資引受金の納付催告

2020-10-08 5402

1.事实发生日:109/10/08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2020年度现金增资认股缴款期限已于2020年10月8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东尚未

  缴纳现金增资股款,特此催告。

6.因应措施:

  (1)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及二百六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办理,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

     2020年11月9日下午3点30分止为股款催缴期间。

  (2)尚未缴纳股款之股东,请于上述期间内持原缴款书至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坜新分行

     及全国各地分行办理缴款事宜,逾期未缴纳者即丧失认购新股之权利。

  (3)催缴期间缴款之股东,俟催缴期间届满并经集保公司作业后,依其所认购之股数

     ,拨入认股人所登记之集保账户。

  (4)若股东有任何疑问,敬请洽询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B2,电话:(02)2702-3999)。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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