お知らせ:会社資金貸借及び裏書保証処理準則第二十五条第一項第四款規定の発行
1.事實發生日:110/01/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333,02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034,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14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79,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71,59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分支機構英屬維京群島商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
司為償還既有銀行借款、購置台中新廠機器設備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與臺灣土地銀行
籌組之授信銀行團簽署聯貸授信合約,由本公司為其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393,2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707,35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失效或到期並清償。
(2)日期:
授信合約失效或到期並清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1,665,12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691,98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4.1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9.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 前の条お知らせ:会社資金貸借及び裏書保証処理準則第二十二条第一項第二と第三款規定の発行2022-01-04
- 次の条子会社通報:永冠国際株式有限公司にて取締役会で営業利益分配の決議内容2022-01-15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