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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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公告无法偿还到期之银行借款

2026-03-25 323

1.公司名称(或负责人姓名):英属维尔京群岛商永冠能源材料(股)公司台湾分公司 

2.与公司关系:子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100% 

4.丧失债信之日期:2026(115)/03/31 

5.丧失债信之金额:新台币20,833仟元 

6.丧失债信情事之事件内容:  本公司之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永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台分公司(在台登记名称为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与永丰银行之借款于2026(115)年  3月31日宽限到期应清偿之款项,因该分公司存放于台湾土地银行之存款受到台湾土  地银行圈存,导致无法支用清偿永丰银行到期之借款而造成违约。又因前开圈存之  限制,该分公司对于台新银行、安泰银行、新光银行、中国信托银行之短期借款,于后续届期时,如未获该等银行展期,亦将无法支用清偿,而造成违约。 

7.因应及保全措施:  持续与债权银行协商,展延到期之本金及利息。 

8.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1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永冠能源材料(股)公司台湾分公司遭台湾土地银行圈存之银行存款,截至2026(115)年3月30日止,金额分别为新台币60,038,975元、人民币10,950,440.98元、美金19,868.78元、欧元8,27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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