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個別單獨溝通會議,向獨立董事報告並說明財務報表之查核計畫、執行情形或核閱結果,且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提供財務報表及相關必要之資訊,並視情況列席會議。
2.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於每次審計委員會前進行一次個別單獨溝通會議,內部稽核主管透過審計委員會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1.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會議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獨立董事建議 |
2024/09/11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單獨溝通會議 | 1.討論關於交易所來函內容相關事宜。 2.討論關於泰國廠建設預算問題。 3.討論關於能源材料台灣分公司(台中廠)折舊殘值相關問題。 4.討論公司自結報表與會計師調整之差異問題。 | 獨立董事表示了解會計師說明之事項 | 獨立董事請會計師在其專業部分多給予公司建議或協助。 |
2.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 溝通會議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 | 獨立董事建議 |
2024/09/11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單獨溝通會議 | 1.稽核主管報告不良應收帳款處理情況。 2.稽核主管報告專案稽核執行情形。 | 獨立董事表示了解稽核主管說明之事項 | 獨立董事建議專案稽核事項可以對各單位發問卷,以了解是否有需協助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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