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土地银行已于2026年3月12日工商时报C4版公告本公司「中华 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处理情形说明
1.事实发生日:2026/03/12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台湾土地银行已于2026年3月12日工商时报C4版公告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债券代号:15894,以下简称本公司债)处理情形说明。
6.因应措施:
公告之清偿计划如下:
目前卖回及尚在流通之本金余额合计为新台币1,031,600,000元(以下简称待偿本金)。
日期 偿还待偿本金 支付利息
之比例(%)
------------ ------------- --------------------------------
与本行达成清偿 5% 满三年应付利息=待偿本金*1.51%
协议后6个月内
116/03/02 5%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95%)*0.5%
117/03/02 10%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90%)*0.5%
118/03/02 10%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80%)*0.5%
119/03/02 10%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70%)*0.5%
120/03/02 20%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60%)*0.5%
121/03/02 20%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40%)*0.5%
122/03/02 20% 前期剩余待偿本金(即待偿本金20%)*0.5%
(全部清偿完毕日)
前述清偿计划合计偿还待偿本金百分之百(100%)并加计利息。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依据本公司债受托契约第十四条约定,本公司债之债权人对于清偿计划如有任何意见,请于公告登报日起算15日内(2026年3月26日)提出书面意见并以双挂号寄达台湾土地银行信托部(台北市中正区怀宁街53号四楼),以邮戳为凭,如有债权总额百分之四十以上持有人(以当时未还本之债权余额为准)提出异议,台湾土地银行将汇整债权人意见衡酌择期召开债权人会议。
- Last article因本公司无法如期偿还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行使卖回权款项,因 应主管机关要求公告相关信息(更正其他应叙明事项)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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