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宁波永祥铸造有限公司公告拟处分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丽亚路8号。
2.事实发生日: 2025(114)/9/30~2025(114)/9/30
3.董事会通过日期: 2025(114)年9月30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土地使用权面积:33,344.30平方公尺。 建筑物面积:18,980.85平方公尺。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1,750万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 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宁波北仑灵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之关系:无。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 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 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 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预计处分利益约人民币4,908万元。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依契约规定。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 决策单位: 交易决定方式:议价。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依专业估价者出具之估价报告。 决策单位:董事会。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宁波市敬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金额:人民币117,635,500元。
13.专业估价师姓名: 袁蓉艳 袁月潮
14.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袁蓉艳(30190039) 袁月潮(30000007) 15.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7.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8.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9.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0.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1.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2.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23.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活化资产,提升集团营运效益。
24.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6.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7.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否
28.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 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29.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 定评估之价格:不适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讯息日期: 不适用
31.其他叙明事项: 无。
- 前の条本公司修订「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 办法」之债权人异议期间届满公告2025-09-22
- 次の条公告本公司114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202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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