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4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补充每股发行价 格等相关事项)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 :2025(114)/10/02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 :2025(114)/05/26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 :2025(114)/03/06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 (1) 发行总金额:新台币200,000仟元。(补充) (2) 发行股数:普通股20,000仟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每股新台币10元
9.发行价格:每股18元。(补充)
10.员工认股股数:无。
11.原股东认购比率: 本次发行新股总额之90%,计18,000仟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所载之持股 比例认购。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 本次发行新股总额之10%,计2,000仟股以公开申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原股东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自行在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径向股务代理机构 办理拼凑成整股认购,其拼凑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东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 未拼凑之畸零股部分,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 :2025(114)/10/30
17.最后过户日: :2025(114)/10/25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 :2025(114)/10/26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 :2025(114)/10/30
20.股款缴纳期间: (1) 原股东及员工缴纳期间为:2025(114)年11月04日至:2025(114)年11月10日。 (2) 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为:2025(114)年11月11日至:2025(114)年11月12日,必要时得延长。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 :2025(114)年10月15日。(补充)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平镇分行及各分支机构。(补充)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安泰商业银行营业部。(补充)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业经金管会:2025(114)年5月26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41590号函 申报生效在案,并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4年8月7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52855 号函核准延长募集期间三个月。 (2) 本公司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2025(114)年10月1日起至:2025(114)年10月30 日。 (3) 本次增资发行相关事宜,如因主管机关法令规定或因应客观环境,而须予变更 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4) 因最后过户日:2025(114)年10月25日适逢假日,故现场过户提前至:2025(114)年10月23日。 挂号邮寄者以:2025(114)年10月25日邮戳日期为凭(最后过户日)。
- 前の条公告本公司114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2025-10-03
- 次の条公告本公司修订「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 转换办法」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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