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修订「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 转换办法」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1.事实发生日: 2025(114)/10/15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114)年5月5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82105号函规定,修 订「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 委员会2025(114)年10月13日金管证发字第1140359708号函核备在案。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公司经申报核准后完整「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 ,请至公开信息观测站「债券发行信息查询」。
- 前の条公告本公司114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补充每股发行价 格等相关事项)2025-10-15
- 次の条ありませ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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