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澄清2015年1月16日,经济日报C3版面之报导
1.事实发生日:2015/01/16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记者张义宫╱台北报导
6.报导内容:
经济日报C3版面 标题:永冠今年旺 EPS冲14元
报导内容:
F-永冠(1589)今年风电新产品持续往高阶的3MW(百万瓦)以上发展,带动营运持续向上飙高。法人预估,永冠今年
毛利率上看35%,营收、获利将连 续两年创新高,年增率都将超过二位数,全年每股纯益挑战12至14元。
7.发生缘由:不适用。
8.因应措施:发布重大讯息说明。
9.其他应叙明事项:对于报导中提及之内容与相关数据,实际状况应以本公司依法揭露于公开信息观测站之信息为准,为避免
投资人受媒体所误导,特此公告。-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Goldman Sachs举办之『GS Taiwan Corporate Day In Hong Kong』2015-01-12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2014年度自结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9.78元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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