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澄清2015(104)年5月6日,经济日报C9版面之报导
1.事实发生日:2015(104)/05/06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记者周克威╱台北报导
6.报导内容:
经济日报C9版面 标题:永冠上纬权证来电
报导内容:
全球风力......权证。F-永冠第1季合并营收年增13.8%,出货量达3.3万吨,年增9.5%,首季EPS上看2.2至2.5元。在3月......
需求。法人预估,F-永冠第2季出货量可较第1季成长17%,全年出货成长15%以上,今年全年EPS可望达到12~13元。
7.发生缘由:不适用。
8.因应措施:发布重大讯息说明。
9.其他应叙明事项:对于报导中提及之内容与相关数据,实际状况应以本公司依法揭露于公开信息观测站之信息为准,为避免投资人受媒体所误导,特此公告。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麦格理证券举办之『 Greater China Conference 2015』2015-04-30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15/05/07)2015-05-07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