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2015年现金增资订定实际发行价格等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2015(104)/08/21
2.发行股数:普通股5,000仟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4.发行总金额:新台币50,000,000元。
5.发行价格:168元。
6.员工认股股数:无。
7.原股东认购比率: 本次发行新股总额90%,计4,500仟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之股东名簿所载持股比例认购。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提拨发行新股总额10%,计500仟股办理公开申购。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依本公司章程第2.4条规定,如行使优先认购权之股东依其原持股比例不足分认一新股者,得依相关主管机关针对公开发行公司或任何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订定,而经相关主管机关要求应适用于公司之中华民国法律、规则和规章(以下合称「公开发行公司规则」)合并其认股权而以单一股东名义共同认购一股或多股。若原有股东未于规定期间认足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公司就未认购部分得依公开发行公司规则办理公开发行或洽特定人认购。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扩建厂房及购置机器设备。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2015(104)/09/05。
13.最后过户日:2015(104)/08/31。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5(104)/09/01。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5(104)/09/05。
16.股款缴纳期间:2015(104)/09/09~2015(104)/10/12。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2015(104)/08/21。
18.委托代收存款机构:
(1)新台币: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平镇分行及全省分行。
(2)美金:台湾土地银行国际金融业务分行。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国际金融业务分行。
20.其它应叙明事项: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2015(104)/08/11~2015(104)/09/05。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发行中华民国境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收足债款2015-08-14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代收价款专户及存储专户行库(20150821)201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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