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讯息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投资人专区  >  股东服务  >  重大讯息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16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2016-03-11 3526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16(105)/03/11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16(105)/06/07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禧航空城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市大园区大观路777号)

4.召集事由:

  (1) 报告事项:

   (a) 本公司2015年度营业报告。

   (b) 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c) 本公司2015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2) 承认事项:

   (a) 本公司2015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b) 本公司2015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3) 讨论暨选举事项:

   (a) 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全面改选案。

   (b) 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讨论案。

   (c) 本公司变更授权资本额讨论案。

   (d) 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讨论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e) 本公司拟办理以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方式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募集与发行海外可转换公司债讨论案。

  (4) 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6(105)/04/09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6(105)/06/07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 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为2016年4月9日至6月7日止。

  (2) 依中华民国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受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    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    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    提案受理期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1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    受理处所地址:桃园市观音区成功路一段502号  董事长室。

   (e)    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再送董事会审查。

   (f)    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    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永冠官方手机站
永冠官方微信

©2026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黄海路95号 浙公网安备33020602001199浙ICP备17039928号-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