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16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16(105)/03/11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16(105)/06/07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禧航空城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市大园区大观路777号)
4.召集事由:
(1) 报告事项:
(a) 本公司2015年度营业报告。
(b) 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c) 本公司2015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2) 承认事项:
(a) 本公司2015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b) 本公司2015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3) 讨论暨选举事项:
(a) 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全面改选案。
(b) 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讨论案。
(c) 本公司变更授权资本额讨论案。
(d) 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讨论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e) 本公司拟办理以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方式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募集与发行海外可转换公司债讨论案。
(4) 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6(105)/04/09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6(105)/06/07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 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为2016年4月9日至6月7日止。
(2) 依中华民国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受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 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 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 提案受理期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1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 受理处所地址:桃园市观音区成功路一段502号 董事长室。
(e) 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再送董事会审查。
(f) 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 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事宜2016-03-11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美林证券举办之『2016 Asia Pacific Telecom, Media & Technology Conference』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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