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2016年除息基准日等相关事宜(更正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
1.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2016(105)/06/15
2.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普通股现金股利:新台币1,004,188,198元,每股配发新台币8.4540163元
4.除权(息)交易日:2016(105)/07/13
5.最后过户日:2016(105)/07/14
6.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6(105)/07/15
7.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6(105)/07/19
8.除权(息)基准日:2016(105)/07/19
9.其他应叙明事项:为配合本公司配息作业、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
债发行及转换办法第九条及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
办法第九条规定,订定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自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7月19日止
。债券持有人如拟申请转换,最迟应于停止受理转换登记之始日(2016年6月24日)之
前一营业日前(即2016年6月22日)向往来证券商办理转换手续。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2016年除息基准日等相关事宜2016-06-15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元大金控举办之『亚洲投资创富论坛』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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