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办理公告(20170117)
1.事实发生日:2017(106)/01/17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永诚亚太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合并范围内直接及间接持有百分之百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4823903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83068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839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31458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0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永诚亚太有限公司与台湾新光银行签署融资契约,依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规定
办理,并公告之。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95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58906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融资合约到期并全额清偿。
(2)日期:
融资合约到期并全额清偿。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7718245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3538653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6.68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60.40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
- 上一条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宁波永祥铸造有限公司拟增资大陆子公司江苏钢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20170117)2017-01-17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2016年度自结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8.5元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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