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澄清2017年7月27日,工商时报B4版面之报导
1.事实发生日:2017(106)/07/27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记者沈美幸╱台北报导
6.报导内容:
工商时报B4版面 标题:永冠走出谷底 Q2获利回升
报导内容:
法人预估,第2季EPS应该会优于第1季的0.6元,有机会上看1元。……第3季出货也会与第2季相当,约在3.9万至4万吨间。
7.发生缘由:无。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对于报导中提及内容与相关数据,实际状况应以本公司依法揭露于公开信息观测站之信息为准,特此澄清说明。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2016年度年报更正事宜2017-07-19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提报董事会2017年上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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