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18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18(107)/03/08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18(107)/06/05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禧航空城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市大园区大观路777号)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2017年度营业报告。
(2)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酬劳与员工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本公司2017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5)本公司库藏股买回执行情形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2017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2)本公司2017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之「公司章程」讨论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本公司董事补选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讨论案。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不适用。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8(107)/04/07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8(107)/06/05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1)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
换期间为2018(107)年4月7日至2018(107)年6月5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公告
受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
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提案受理期间: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9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
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89号4楼 董事长室。
(e)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
再送董事会审查。
(f)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180308)2018-03-08
- 下一条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第四款规定办理公告(20180308)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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