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商永冠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永诚亚太有限公司共同与台湾土地银行等十家金融 机构筹组之授信银行团签订联贷合约事宜
1.事实发生日:2018(107)/05/04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台湾土地银行等十家金融机构。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2018(107)年5月4日至2023(112)年5月4日。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
请统筹主办银行(台湾土地银行)筹组联合授信银行团,并向联合授信银行团申请融资
额度总额不超过新台币四十二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之授信。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照联贷合约办理。
7.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解除者不适用):
改善财务结构及充实中期营运周转金。
8.具体目的(解除者不适用):
偿还本公司于2015(104)年发行之第二次可转换公司债及充实中期营运周转金。
9.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180430)2018-04-30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提报董事会2018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表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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