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讯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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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19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2019-03-12 4009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19(108)/03/12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19(108)/06/20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禧航空城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市大园区大观路777号)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2018年度营业报告。

  (2)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本公司2018年度董事酬劳与员工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本公司2018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5)本公司库藏股买回执行情形报告。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2018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2)本公司2018年盈余亏损拨补承认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讨论案。

  (2)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讨论案。

  (3)修订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讨论案。

  (4)修订本公司「从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业程序」讨论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全面改选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讨论案。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不适用。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9(108)/04/22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9(108)/06/20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1)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

     换期间为2019(108)年4月22日至2019(108)年6月20日止。

  (2)依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公告受

     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

       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提案受理期间:2019(108)年4月12日至2019(108)年4月22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

       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93号4楼  董事长室。

    (e)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

       再送董事会审查。

    (f)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3)依公司法第19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受理

     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如下:

    (a)本次应选名额为独立董事三人。

    (b)提名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c)提名方式: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独立董事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数不得超过

       独立董事应选名额,并检附被提名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学(经)历、当

       选后愿任独立董事承诺书、独立董事声明书、无公司法第30条规定情事之声明

       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d)提名受理期间:2019(108)年4月12日至2019(108)年4月22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

       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e)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93号4楼  董事长室。

    (f)有关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名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4)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相关事项如下:

    (a)行使期间:自2019(108)年5月21日至2019(108)年6月17日止。

    (b)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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