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09年现金增资认股缴款催告
1.事实发生日:109/10/08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2020年度现金增资认股缴款期限已于2020年10月8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东尚未
缴纳现金增资股款,特此催告。
6.因应措施:
(1)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及二百六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办理,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
2020年11月9日下午3点30分止为股款催缴期间。
(2)尚未缴纳股款之股东,请于上述期间内持原缴款书至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坜新分行
及全国各地分行办理缴款事宜,逾期未缴纳者即丧失认购新股之权利。
(3)催缴期间缴款之股东,俟催缴期间届满并经集保公司作业后,依其所认购之股数
,拨入认股人所登记之集保账户。
(4)若股东有任何疑问,敬请洽询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B2,电话:(02)2702-3999)。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转换价格调整2020-09-28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现金增资全体董监事放弃认购该公司现金增资股数达得认购股数二分之一以上,并洽由特定人认购事宜20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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