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21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新增议案)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21/04/21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1/06/17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喜来登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市大园区大观路777号)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报告。
(2)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本公司2020年度董事酬劳与员工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本公司2020年度中华民国境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5)修订本公司「道德行为准则」。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2020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2)本公司2020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讨论案。
(2)修订本公司「董事选任程序」讨论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补选案。(新增)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解除新任独立董事竞业禁止讨论案。(新增)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不适用。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21/04/19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21/06/17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1)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中华民国境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6月17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公告受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
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提案受理期间:2021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21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93号4楼 董事长室。
E.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再送董事会审查。
F.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资讯观测站为主。
(3)公告受理股东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如下:
A.本次应选名额为独立董事一人。
B.提名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C.提名方式: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独立董事之候选人名单,提名人数不得超过独立董事应选名额,并检附以下资料:
(a)股东提名候选人名单申请书正本。提名申请书中请叙明以下资讯:
i .提名股东数据:股东户号、股东户名、身分证明文件(如身分证字号、公司统一编号)、持有股数、联络方式(地址及电话)。
ii .叙明被提名人名单:候选人职称、姓名、学历、经历。
iii.提名股东签章及注明提名日期。
(b)被提名人应检附:符合独立董事专业资格证明文件及独立性、兼职限制之相关证明文件或声明书正本。
(c)持股证明正本。
D.提名受理期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3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E.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93号4楼 董事长室。
F.有关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名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资讯观测站为主。
(4)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相关事项如下:
A.行使期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4日止。
B.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stockvote.com.tw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台湾证券交易所及宽量国际共同主办之线上法说会「9th Taiwan CEO Week on Air」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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