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2021年股东常会通过解除新任独立董事竞业禁止讨论案
1.股东会决议日:2021/07/30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张得文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本案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2021年股东常会独立董事补选结果2021-07-30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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