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 四款规定办理公告
1.事实发生日: 2025(114) /05/06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永冠重工(泰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直接持有百分七十五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3,192,137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399,00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44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839,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176,131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子公司因银行融资需要,由母公司提供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土地。 (2)价值(仟元):703,57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536,64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49,538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授信合约失效或到期并全额清偿。 (2)日期: 授信合约失效或到期并全额清偿完毕。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1,986,895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1,474,27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30.47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271.76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表填具之新台币金额为本公司依114年4月底之记账汇率换算得之。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4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2025-05-06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114年股东常会重要决议事项202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