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2025(114)年度现金增资认股缴款催告
1.事实发生日:2025(114)/11/10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2025(114)年度现金增资认股缴款期限已于2025(114)年11月1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东尚未 缴纳现金增资股款,特此催告。
6.因应措施: (1)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及二百六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办理,自2025(114)年11月12日起至 2025(114)年12月15日下午3点30分止为股款催缴期间。 (2)尚未缴纳股款之股东,请于上述期间内持原缴款书至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平镇分行 及各分支机构办理缴款事宜,逾期未缴纳者即丧失认购新股之权利。 (3)催缴期间缴款之股东,俟催缴期间届满并经集保公司作业后,依其所认购之股数 ,拨入认股人所登记之集保账户。 (4)若股东有任何疑问,敬请洽询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务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B2,电话:(02)2702-3999)。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现金增资董事放弃认购股数达得认购股数二分之一 以上,并洽特定人认购事宜2025-11-10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4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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