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简称:永冠四 KY,代码:15894) 依据受托契约第十三条规定逾期三个月未拨付 ,本公司债即视为立即到期,且无法如期偿还
1.公司名称(或负责人姓名):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4.丧失债信之日期: 2026(115)/06/02
5.丧失债信之金额:11,400,000
6.丧失债信情事之事件内容: 因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简称:永冠四KY,代码:15894)于 2026(115)年2月20日发行届满3年,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卖回权,计新台币1,035,605,020元, 截至2026(115)年6月2日尚未偿付。依据受托契约第十三条规定逾期三个月未拨付,本公司债 即视为立即到期,故剩余流通在外尚未卖回之公司债金额新台币11,400,000元视为到 期,因本公司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如期偿还。
7.因应及保全措施: 本次视同到期之流通债券金额新台币11,400,000元,将并入先前公司债为卖回金额一 同进行协商。现阶段本公司公司债清偿方案未经2026(115)年6月1日债权人协商会议通过,仍 持续积极跟债权人进行协商中。本公司将再审慎评估未来资金规划,重新提出公司债 偿债方案并尽快再次召开债权人协商会议。
8.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讯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1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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