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14(103)年10月27日公告之2014(103)年前三季(1~9月)自结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7.22元,主旨误植为『公告本公司2014(103)年前三季(1~9月)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7.22元』,特此更正
1.事实发生日:2014(103)/10/27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不适用
6.报导内容:不适用
7.发生缘由:本公司2014(103)年10月27日公告之2014(103)年前三季(1~9月)自结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7.22元,主旨误植为『公告本公司2014(103)年前三季(1~9月)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7.22元』,特此更正。
8.因应措施:无。
9.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公司2014(103)年前三季(1~9月)自结合并损益信息:
合并营业收入:新台币5,373,347仟元;
合并税前纯益:新台币961,819仟元;
合并税后纯益:新台币734,259仟元;
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7.22元。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2014(103)年前三季(1~9月)合并每股税后盈余新台币7.22元2014-10-27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14/11/05)2014-11-05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