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讯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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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15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2015-03-13 3146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15(104)/03/13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15(104)/06/02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禧航空城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县大园乡大观路777)

4.召集事由:

  (1) 报告事项:

    (a) 本公司2014年度营业报告。

    (b) 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b) 本公司2014年度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d) 修订本公司「企业社会责任实务守则」报告。

    (e) 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诚信经营守则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报告。

  (2) 承认事项:

    (a) 本公司2014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b) 本公司2014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3) 讨论事项:

    (a) 本公司变更授权资本额讨论案。

    (b) 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讨论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4) 临时动议。

5.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15(104)/04/04

6.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15(104)/06/02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 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及国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为201544日至62日止。

  (2)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受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 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 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 提案受理期间:2015330日至201548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 受理处所地址:桃园县观音乡成功路一段502  董事长室。

    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再送董事会审查。

    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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