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澄清2015年7月15日,工商时报B4版面之报导
1.事实发生日:2015(104)/07/15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工商时报╱记者沈美幸╱台北报导
6.报导内容:工商时报B4版面 标题:F-永冠 Q3出货估年增逾1成
报导内容:F-永冠因6月碰上端午节连续假期,......。法人预估,第2季EPS将达2.5元以上。
7.发生缘由:不适用。
8.因应措施:发布重大讯息说明。
9.其他应叙明事项:对于报导中提及之内容与相关数据,实际状况应以本公司依法揭露于公开信息观测站之信息为准,为避免投资人受媒体所误导,特此公告。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受邀参加凯基证券举办之『法人座谈会』(2015/07/10)2015-07-09
- 下一条公告澄清媒体报导2015-07-15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