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2020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20(109)/03/12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0(109)/06/19
3.股东会召开地点:桃园喜来登酒店二楼桃园厅(桃园市大园区大观路777号)
4.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2019年度营业报告。
(2)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
(3)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酬劳与员工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本公司2019年中华民国境内第一次及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情形报告。
(5)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
(6)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作业程序及行为指南」。
5.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2019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合并财务报表承认案。
(2)本公司2019年度盈余分配承认案。
6.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讨论案。
(2)修订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讨论案。
(3)修订本公司「背书保证作业程序」讨论案。
(4)修订本公司「资金贷与作业程序」讨论案。
7.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无。
8.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无。
9.召集事由六、临时动议:不适用。
10.停止过户起始日期:2020(109)/04/21
11.停止过户截止日期:2020(109)/06/19
12.其他应叙明事项:
(1)股东常会停止过户期间、中华民国境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为
2020(109)年4月21日至2020(109)年6月19日止。
(2)依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于股东常会召开前之停止股票过户日前,公告受
理股东提案权内容如下:
(a)提案资格: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单一或共同持有)股东。
(b)提案方式:以书面方式提出且以一项为限,提案超过一项者,均不列入议案。
股东所提议案以三百字为限,超过三百字者,该提案不予列入议案。
(c)提案受理期间:2020(109)年4月13日至2020(109)年4月23日下午五时前(现场或邮件均需于
受理期间内送达者为限)。
(d)受理处所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一路93号4楼 董事长室。
(e)如有股东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间提出者,即不列入股东会之议案,毋庸
再送董事会审查。
(f)有关提案未尽之事宜,爰依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办理。
(g)详细受理提案内容,以本公司公告公开信息观测站为主。
(3)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相关事项如下:
(a)行使期间:自2020(109)年5月20日至2020(109)年6月16日止。
(b)电子投票平台: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通过重大决议事项(20200312)2020-03-12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股利分派事宜(20200312)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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