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 四款规定办理公告
1.事实发生日:2025(114)/03/06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永冠重工(泰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直接持有百分七十五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3,471,883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411,035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1,411,035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715,429 (8)本次新增背书保证之原因: 子公司因银行融资需要,由母公司提供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356,74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42,505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授信合约失效或到期并全额清偿。 (2)日期: 授信合约失效或到期并全额清偿完毕。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22,453,138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11,013,436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22.63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262.34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表填具之新台币金额为本公司依2025(114)年2月底之记账汇率换算得之。
- 上一条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开114年股东常会相关事宜2025-03-06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一季财务报告董事会召开日期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