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接获证交所通知本公司上市有价证券列为并案停止买卖
1.证交所公告处置之日期:2026/05/25
2.证交所公告处置引用之营业细则条款及发生缘由: 因公司无法如期偿还债权人要求赎回之永冠四KY且届满3个月仍未偿还债务或与债权 人达成和解协议,依证交所营业细则第50条之3规定之情事列为并案停止买卖。
3.处理结果(请输入〝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或〝终止上市〞):并案停止买卖
4.股票开始(并案)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终止上市之日期:2026/05/27
5.因应措施: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7.(风险警示)无法如期偿还到期或债权人要求赎回之普通公司债 或可转换公司债而致上市有价证券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且三个月内无法达成经公司偿还债务或 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者, 其上市有价证券经予以停止买卖连续满六个月 仍未恢复其有价证券之买卖者, 有价证券将有终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资人审慎注意投资风险。:
- 上一条代子公司公告无法偿还到期之银行借款2026-05-25
- 下一条公告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简称:永冠 四KY,代码:15894)经柜买中心通知并案继续停止柜台买卖2026-05-25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