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GG Board of Directors approves Private placement of Negotiable securities (Common Stock and/or convertible bonds)
1.董事会决议日期:2020(109)/05/06
2.私募有价证券种类:普通股
3.私募对象及其与公司间关系:本次私募之对象以符合证券交易法第43条之6规定之特定人
为限,且需为策略性投资人,并以对本公司长期发展及竞争力与既有股东权益,能产
生效益者为优先。洽特定人之相关事宜,拟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之。
4.私募股数或张数:不超过2仟万股为上限。
5.得私募额度:
拟于2仟万股额度内私募普通股;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总张数不超过15,000张。
6.私募价格订定之依据及合理性:
(1)价格订定依据: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参考价格系依定价日前一、三或五个营业日择一
计算之普通股收盘价之简单算数平均数扣除无偿配股除权及配息,并加回减资反除
权后之股价;或与定价日前三十个营业日普通股收盘价简单算数平均数扣除无偿配
股除权及配息,并加回减资反除权后之股价,以上二基准计算价格较高者定之。
(2)价格订定原则:本次私募普通股实际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参考价格之八成为订定私募
价格之依据,实际发行价格在不低于股东会决议成数范围内,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视日后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场状况定之。
(3)订价之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实际发行价格系参考公司股价,并符合公开发行
公司办理私募有价证券应注意事项之规定,故应属合理。
(4)实际定价日授权董事会视日后洽定特定人时之市场状况决定之。
7.本次私募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海外购料、资本支出或支应其他因
应本公司长期发展资金需求等一项或多项用途。
8.不采用公开募集之理由:为因应公司发展引进策略性投资人等规划,考虑私募方式相对
具时效性与便利性,故以私募方式办理具有必要性。
9.独立董事反对或保留意见:无。
10.实际定价日:尚未订定(俟股东会通过并于决议成数之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视日后洽特
定人及市场状况决定之)。
11.参考价格:尚未订定(俟股东会通过并于决议成数之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视日后洽特定
人及市场状况决定之)。
12.实际私募价格、转换或认购价格:尚未订定(俟股东会通过并于决议成数之范围内,授
权董事会视日后洽特定人及市场状况决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私募之有价证券于交付日起三年内,除符合证券交易法
第四十三条之八规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转让。本公司亦拟于本次私募之有价证
券自交付日起满三年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视当时状况决定是否依相关规定向台
湾证券交易所申请核发符合上市标准之同意函,后续并向主管机关申报补办公开发行
及申请上市交易事宜。本次私募普通股和私募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本公司普通
股的权利义务与本公司原有已发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15.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16.附有转换或认股者,于私募公司债交付且假设全数转换或认购普通股后对
上市普通股股权比率之可能影响(上市普通股数A、A/已发行普通股):不适用。
17.前项预计上市普通股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
不适用。
18.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私募计划之主要内容,除私募定价成数外,包括实际发行价格、股数、发行
条件、发行时间、买回条件、卖回条件、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
生效益及其他一切有关发行计划之事项,拟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视市场
状况调整、订定及办理,未来如因主管机关指示修正或基于营运评估、或因客观
环境需要变更时,亦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之。
(2)为配合本次办理私募有价证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
代表本公司签署、商议、变更一切有关私募普通股和私募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之
契约及文件,并授权董事长为本公司办理一切有关发行私募普通股和私募无担保
可转换公司债所需之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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