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告
1.事實發生日:2025(114)/11/10
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2025(114)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2025(114)年11月10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尚未 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自2025(114)年11月12日起至 2025(114)年12月15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于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平鎮分行 及各分支機搆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所認購之股數 ,撥入認股人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位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系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 上一條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特定人認購事宜2025-11-10
- 下一條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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