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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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接獲證交所通知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 交易方法(4月7日已停止買賣)

2026-10-12 213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5/10/12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本公司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之1第1項第7款及第14款、第49條之3第1項第2款     規定之情事,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業經證交所公告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暨採行分盤集     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另因本公司獨立董事均已辭任,經證交所於115年8月12日通     知限期60日內補選,迄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補選,依證交所「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     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6條第2項規定之規定,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自115年     10月14日起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另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目前仍處停止買賣狀態     ,並維持停止買賣。  

(2)另本公司因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4年度、115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無法如     期償還債權人要求贖回之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且屆滿3個月仍未     償還債務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3第1項第1款及第     7款規定之規定,經證交所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在案。並因本公司未     能於停止買賣處置日(115年4月7日)起6個月內補正公告申報114年度財務報告,依     證交所營業細則第50條之3第3項第6款應終止其有價證券上市之規定,證交所已公     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終止上市暨停止公開發行日期為115年11月18日。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併案變更交易  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5/10/14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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